寧波聯合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于終止本次重大資產重組的內幕信息知情人買賣公司股票情況的自查暨查詢結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公司于2020年12月4日召開第九屆董事會2020年第五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終止本次發(fā)行股份購買資產暨關聯交易事項的議案》,同意公司終止本次發(fā)行股份購買資產事項。詳情請見2020年12月8日披露于《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終止本次重大資產重組公告》(臨2020-039)。
根據中國證券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關于規(guī)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關各方行為的通知》、《關于強化上市公司并購重組內幕交易防控相關問題與解答》以及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規(guī)則適用指引第1號——重大資產重組》等有關規(guī)定,公司對終止本次重大資產重組的內幕信息知情人買賣公司股票情況進行了自查,并取得了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義務人持股及股份變更查詢證明》,具體如下:
一、內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間和自查范圍
自查期間:自《寧波聯合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發(fā)行股份購買資產暨關聯交易報告書(草案)》首次披露之日(2019年12月3日)至披露終止本次重大資產重組公告之日(2020年12月8日)。
自查范圍: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東及其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浙江榮盛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及其董事、監(jiān)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杭州盛元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及其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本次交易的證券服務機構及其業(yè)務經辦人員,以及其他知悉本次交易內幕信息的法人、自然人,以及前述自然人關系密切的家庭成員,包括配偶、父母及年滿18周歲的子女。
二、終止本次重大資產重組的內幕信息知情人買賣公司股票情況的自查和查詢結果
根據自查范圍內有關各方出具的自查報告及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義務人持股及股份變更查詢證明》,自查期間內,自查范圍內的機構及人員存在以下買賣本公司股票的情形:
華西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西證券”)自營業(yè)務股票賬戶累計買入本公司股票284,400股,累計賣出284,400股,自查期末持有0股。根據華西證券出具的說明,華西證券自營投資業(yè)務使用自營賬戶交易本公司股票系將其作為一攬子股票組合,該組合構建完全基于公開財務及行情信息,同時對沖股指期貨,交易時點由股指期貨的基差水平決定。該投資行為完全基于公開數據及市場行情,不存在公開或泄漏相關信息的情形,也不存在利用該信息進行內幕交易或操縱市場的情形。根據中國證券業(yè)協(xié)會《證券公司信息隔離墻制度指引》的規(guī)定,該類自營業(yè)務賬戶可以不受到限制清單的限制。華西證券買賣本公司股票的賬戶均為已經批準成為自營業(yè)務限制清單豁免賬戶。
除上述情形外,其他自查范圍內的機構及人員在自查期間內均不存在買賣本公司股票的情形。
特此公告。
寧波聯合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五日